8月29日,最高人民檢察院發(fā)布消息,河南省人大常委會原黨組副書記、副主任劉滿倉涉嫌受賄、利用影響力受賄一案,由國家監(jiān)察委員會調(diào)查終結,經(jīng)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,由江蘇省蘇州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。近日,蘇州市人民檢察院已向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。
檢察機關起訴指控:被告人劉滿倉 利用擔任商丘市委常委、組織部部長,商丘市委副書記、市長,商丘市委書記,河南省委常委、副省長,河南省委常委、政法委書記,河南省人大常委會黨組副書記、副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,為他人謀取利益,以及利用本人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,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,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,非法收受他人財物, 數(shù)額特別巨大;離職后,利用原擔任河南省人大常委會黨組副書記、副主任等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,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,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,非法收受他人財物, 數(shù)額特別巨大,依法應當以受賄罪、利用影響力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。
劉滿倉 資料圖
劉滿倉出生于1955年10月,河南西峽人,曾任河南省副省長,省委常委、政法委書記,2016年1月改任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,2018年1月卸任。2024年10月被查,2025年4月被開除黨籍并逮捕。
通報顯示,劉滿倉喪失理想信念,背棄初心使命,搞迷信活動;
違反中央八項規(guī)定精神,違規(guī)接受宴請;
違背組織原則,不按規(guī)定報告?zhèn)€人有關事項,在干部選拔任用等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;
廉潔底線失守,違規(guī)收受禮品、禮金、消費卡,利用職權為親屬經(jīng)營活動謀取利益;
貪婪腐化,退而不休,將公權力作為謀取私利的工具,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(yè)經(jīng)營、土地整治、房地產(chǎn)項目開發(fā)等方面謀利,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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